“上海邮政杯”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上海邮政杯”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上海邮政杯”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更好地宣传中国邮政在社会及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邮政行业的形象,促进邮政企业文化发展,鼓舞和激励全国百万邮政职工的干劲,反映邮政行业积极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全国邮政新闻宣传中心、中国邮政报社、上海市邮政公司联合举办“上海邮政杯”全国摄影大赛。
一、参赛内容
1.主题:邮政与社会、经济;
2.分类:新闻类、艺术类;
3.内容:反映邮政改革、发展及自身现代化建设,关注邮政改变城市、农村百姓生活,表现邮政普遍服务和深入边防、服务军营以及邮政人的喜怒哀乐等。形式不限,提倡创新;
4.评选标准:内容真实,着力体现主题;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参赛类别清晰;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金奖1名,奖杯、获奖证书及2000元奖金;
2.银奖3名,奖杯、获奖证书及1500元奖金;
3.铜奖4名,奖杯、获奖证书及1000元奖金;
4.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证书及100元奖金;
5.优秀组织奖(以《中国邮政报》各地记者站为单位)3名,奖杯及证书。
三、参赛细则
1.凡未在各种影赛中获奖或公开发表的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参赛作品(包括传统、数码照片)每件放大至8英寸,不装裱,谢绝电脑合成作品;数码作品需传原文件图像,jpeg格式,图像清晰;
2.参赛作品应填写参赛表,并附在照片背面;参赛作品不退稿;新闻照片可随拍随寄并附图片说明;
3.全国邮政干部职工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4.此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组委会邀请在京摄影家及主办方主要领导进行评选;
5.所有获奖作者的奖金在寄发时由主办方代为扣除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事项
1.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展出、出版和宣传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2.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事宜由作者自负;
3.凡投送参赛作品者,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大赛之规则。
五、参赛作品征稿日期及投稿地址
1.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下旬进行评选,并在《中国邮政报》上刊登获奖作品及获奖名单,颁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投稿地址:
中国邮政报社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73号
邮编:100050
电子邮箱:wsl@chinapost.gov.cn
联系人:王顺利 朱正义
电话:(010)83161909 83162919
请在信封上或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上海邮政杯”摄影大赛;
参赛表格可在《图行九州》电子版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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