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庄的困境需要从法律层面求解

宋庄的困境需要从法律层面求解

宋庄的困境需要从法律层面求解

时间:2007-07-25 00:00: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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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时间以来,居住在北京通州宋庄的多名艺术家接连被当地村民告上法庭,要求认定原来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请求按照原价收回房屋。就在几天前,当地法院在第一起有关案件的审判中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请求,责令画家李玉兰和谭小勋夫妇在90天内搬出所居住的房屋,他们在5年前与原房主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被判定为无效。至此,宋庄当地村民“逼宫”外来艺术家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已经倒下。   宋庄村民之所以要收回房屋,原因再简单不过,那就是宋庄的房价如今涨了很多,相比之下,当年卖房的价格看上去有点不划算。当然,他们之所以敢于和画家对簿公堂,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懂法了,他们知道农村宅基地不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流转,他们当年的卖房行为本身就不合法。   当地法院支持村民的诉讼请求,从法理上看也无可厚非。尽管农村宅基地流转在全国各地都大面积发生,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进行裁决,缺乏法律依据的买卖合同都无法得到司法支持。如此看来,在国际上已经享有盛名的宋庄艺术区似乎建立在浮沙之上,聚居在那里的数百名画家再次面临着迁徙之困。   宋庄从一个藉藉无名的郊区小镇,发展成北京的一张响当当的文化创意名片,缘于艺术家与当地政府的“情投意合”。艺术家看中了这里的地理环境和低廉的房价,而地方政府则从艺术家的聚集中看到了区域发展的难得机遇,于是,宋庄人对外来的画家们张开了怀抱。在10年多的时间里,投奔宋庄的艺术家越来越多,宋庄成为中国当代艺术的一座重镇,大量艺术展览在这里开办,国际热钱也悄悄地流向了这里,众多的国内外游人都把宋庄当作游览北京的必经之地。宋庄镇政府在文化兴镇这个大命题上,更是体现出前瞻性的眼光,不仅成立了文化艺术促进会,当地官员甚至开始为一个更大规模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做出规划。而在北京市的总体发展蓝图上,宋庄也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如果没有“逼宫”事件的发生,宋庄毫无疑问会成长为北京的艺术大本营,与798一道,成为带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一双翅膀。   面对当地村民苏醒的法律意识和强烈的逐利冲动,宋庄要想不让多米诺骨牌依次倒下去,就必须采取干预措施。一种办法是由镇政府做当地村民的工作,劝说他们不要起诉艺术家,也不要收回房屋。另一种办法是由政府居间协调,艺术家给予卖房村民一定数额的补偿。不过,就算这些办法能够暂时管用,仍然不能解决艺术家的财产权合法性问题,宋庄的长期繁荣仍然得不到保障。   要想切实解开这一难题,只有从法律环境的改变着眼。众所周知,围绕着农村宅基地流转的问题,从立法到实践都有了一些松动的迹象,如《物权法》在审议过程中,就删去了禁止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条款,为宅基地的流转预留了一个“口子”。广东省有关部门在今年2月曾起草过一个文件,规定农民合法的宅基地可以上市流转,虽然这个文件尚未批准生效,但它已被看作宅基地流转的破题之作。从长远看来,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合理使用土地、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农民宅基地的上市流转会成为必然趋势。那么,北京有没有可能在这个题目上先做一些文章呢?在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宋庄能否成为宅基地流转的实验区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解除后顾之忧?目前看来,这可能还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宋庄艺术区的兴起殊为不易,保住这片艺术的热土更需要智慧和魄力。除了在行政、财政、规划等方面要做更多的工作之外,建设一个有利于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法律环境,似乎是更为急迫的任务。而这一点,是曾经被我们所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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