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22日,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2020年文物工作,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回顾“十三五”改革发展,谋划“十四五”事业布局。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作工作报告,会议由国家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玉才主持,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新潮、胡冰、关强出席会议。
胡和平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文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担当尽责、守正创新,推动我国文物事业取得显著成绩。2020年文物保护得到全面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有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文物工作者展现出良好的干事创业精神,文物事业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胡和平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当前文物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远景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把考古放在文物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化历史研究,始终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积极拓展文物合理利用途径,让更多成果惠及民生,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中国故事。要加强统筹谋划,把握正确方向,高标准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文物事业发展新征程行稳致远。
刘玉珠强调,2020年全国文物系统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中央部门协同优化文物保护利用顶层设计,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更加树牢。全国文物系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稳妥积极,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系统推进,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持续健全,博物馆工作创新发展,革命文物工作稳扎稳打,机构队伍建设支撑有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全面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务实开展,文物追索返还提振士气。“十四五”期间,全国文物系统要在“十三五”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基础上,在更高起点上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全面提升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部署2021年工作,要求全国文物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围绕建党百年,做好保护展览展示宣传,加强文物保护、考古和历史研究,筑牢文物安全底线,深化博物馆和社会文物改革发展,加强文物国际交流合作,持续加强文物保护队伍机构能力支撑建设。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中央有关文博单位、科研机构负责同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国家文物局机关各司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回眸2020 展望2021
开启文物事业发展新征程
回眸2020
2020年是新中国文物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全国文物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广大文物工作者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奋发有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工作亮点频现。
牢记嘱托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有力
2020年9月28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考古最新发现及其意义为题举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国考古工作取得的成就,极大提升了文物工作社会地位,极大鼓舞了全国文物工作者干事创业精气神。
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36次,发表系列重要论述,考察云冈石窟、岳麓书院、潮州古城、大运河扬州段、西安交大西迁博物馆、合肥渡江战役纪念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等9省18处文物博物馆场所,强调要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研究阐释,坚持守正创新,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一年来,全国文物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担当尽责、守正创新,推动我国文物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文物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文物利用迈上新台阶,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大格局逐步形成。在加强考古工作,加大石窟寺、古塔、古厝保护力度,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推进流失文物返还等方面采取了有效举措。文物保护利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作出了重要贡献。
顶层设计持续优化
文物保护共识深化
一年来,国办《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国家文物局同中央各部门、各地方政府通力协作,文物保护利用顶层设计持续优化,统筹协作不断加强。
一年来,地方文物管理机构编制不断加强,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推进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启动“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第五期)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立文物犯罪案件侦查处,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绩效评价和调研,文物保护管理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出台加强军队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新规。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持续发挥作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部际协调机制正式建立。一系列新突破新成就,镌刻在文物事业发展的长河中。
同时,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修订完成《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上报待审;高标准编制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谋划未来五年改革发展,积极推动在国家上位规划中加大文物工作权重。
在各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更加树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形成共识。19个省级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研究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意见,23个省份将文物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疫情防控稳妥积极
服务大局创新出彩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文物系统积极作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文物事业改革发展。
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稳妥推进全国文博单位有序复工和常态防控,各地博物馆推出2000余个在线展览项目和云教育活动,拓展“云展览”“云考古”“云直播”“云讲堂”等文博服务新业态,开展“文物系荆楚 祝福颂祖国”接力活动,举办“英雄武汉英雄城 革命精神永传承”武汉革命文物线上展示月活动,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征集工作,有效开拓文物发展新格局。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指导各地文博单位、考古发掘项目、文物保护工程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有序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文物临时进出境审核管理服务便利优化,有力服务国家大局。
考古研究稳扎稳打
文物保护系统谋划
一年来,考古研究实现新跨越。夏文化研究(2020-2024)等7个“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启动实施,浙江井头山遗址、河南二里头遗址等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成果,甘肃白石崖溶洞遗址等12项重要考古成果定期发布,新疆、西藏、青海等边疆民族地区考古成果丰硕,黄渤海海域近现代海战史迹考古调查、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持续推进。
石窟寺保护加强统筹谋划,全国性专项资源调查全面铺开,58项抢救性保护项目抓紧实施,严厉打击盗窃盗割石窟寺违法犯罪行为,石窟寺保护科技研发重点计划布置开展,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核定公布工作推进完成。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推进内蒙古武安州辽塔、福建闽侯古厝、山西应县木塔等保护工作,狠抓整改、健全机制,强化文物保护工程监管。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管理突出重点亮点,“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等申遗工作有序推进。
文物安全底线筑牢
执法督察有力有效
一年来,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持续健全,执法督察有力有效,文物安全底线不断筑牢。
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健全12359举报热线等社会监督机制。强化雷霆举措,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收效显著,第五批A级通缉令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全部缉捕到案, 文物犯罪发案量同比下降。实施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国务院安委办督办的33家博物馆和文物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基本完成。督察督办文物违法案件217起,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法人违法案件。
强化防护能力,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指导各地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和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强化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全力确保文物安全。
博物馆体系不断优化
社会教育功能持续强化
一年来,博物馆工作提质增效,博物馆体系不断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稳步提升。
《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系列文件出台,《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启动编纂。修订公布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标准,开展第四批博物馆定级评估,不断优化博物馆体系。
100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紫禁城建成六百年特展、辽宁省博物馆唐宋八大家主题文物展等精彩呈现。一年来,各项主题展览频繁推出,云展览等创新出彩,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积极推进,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不断凸显。
革命文物工作力量强化
保护传承蓄势待发
一年来,革命文物行政机构从无到有,革命文物工作力量不断强化,革命文物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成立元年工作扎实,北京、河北等15个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和西安、济南市文物局设立革命文物处,各地开展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公布、革命文物项目储备、革命纪念馆专项调查工作。
一年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不断升级。推进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推动北大红楼与中共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旧址整体保护展示、青海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研究、山东潍坊西方侨民集中营旧址研究保护等重点工程,积极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革命文物陈列展览。抗美援朝纪念馆新馆、延安文艺纪念馆等建成开放,“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峰会·2020”成功举办,“追寻先烈足迹”“鉴往知来——跟着总书记学历史”“闪光的记忆”等主题宣传栏目陆续推出。
文物科技持续发力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年来,国家文物局不断加强科技支撑,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部署“天地联合田野考古调查关键技术”等33个国家重点科技创新体系项目。推动创建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和文物保护装备市场供给和产业化转化。
一年来,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不断加强,成果喜人。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挂牌成立,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独设立文物局或加挂文物局牌子,山西省11个地市和部分县市区增加行政编制129名专门用于文物保护。甘肃省14个市州、文物大县全部设有文物局并增加文物安全监管内设机构,敦煌研究院、甘肃简牍博物馆增加183名事业编制。陕西西安市文物局恢复单独组建,宝鸡市单设文物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12个县区文旅局全部加挂文物局牌子。重庆大足石刻研究院提级副厅市属直管、增加35名事业编制。新疆成立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文博院、核定事业编制65名。内蒙古成立正处级长城保护工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河南洛阳组建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和二里头遗址管理处、理顺龙门石窟研究院管理体制。河北正定县文物保管所增加48名事业编制。
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全面深化
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一年来,推进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博物馆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文件起草,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等关键性政策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全国1051家博物馆完成博物馆理事会建设,落实“放管服”要求,研究修改文物拍卖管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等文件,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涉文物领域相关工作,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一年来,民间文物收藏和文物流通经营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上海开展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江苏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总结拓展,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国有文物商店改制成功。同时,扩大公益性藏品进口免税优惠覆盖,推动文物类展品纳入“进博会”进口税收优惠范畴,实现5件古画回流。
国际交流合作务实开展
文物追索返还提振士气
一年来,国际交流合作务实开展,文物追索返还提振士气。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外交新形态,国家文物局积极推进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推动“一带一路”文物保护交流合作,涉外合作考古纳入国家对外援助体系。
一年来,流失海外文物追索工作取得新成就。实施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方案,68件流失英国走私文物成功追索回国,接收埃及返还文物艺术品31件。召开德国藏中国文物来源研究网络会议。加强回归文物展览展示,英国返还文物集中宣传和在线展览,组织圆明园马首铜像划拨入藏与专题展览,网络点击量超20亿。
展望2021
回望是为了更好地开创。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奋进“十四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2021年,全国文物系统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顶层设计,突出重点亮点,为“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全力开创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全面落实全国石窟寺保护与考古工作座谈会精神,抓紧推进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实施石窟寺保护重大工程。积极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推进事关全局重点工作。继续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做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推动出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实施《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围绕建党百年,掀起革命文化传承发展新高潮。实施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开展革命遗址遗迹、纪念设施、藏品保护展示项目,实施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推动召开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公布第一批全国革命文物名录和革命文物主题研学游精品路线。
——突出考古和历史研究,生发文物保护新气象。推进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强化学科建设,加强考古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推进文物登录制度,配合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完成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全流程监管。做好申遗工作。
——强化执法督察,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开展长城安全管理状况调研和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执法监测,推动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出台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制度。试行文物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文物平安工程。督导各地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
——深化博物馆和社会文物改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新期待。加强博物馆改革发展,做好主题展览展示和博物馆相关博览会,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作用,建立博物馆年报制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推进上海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规范促进网络文物拍卖,扩大文物鉴定公益咨询服务覆盖范围,推动出台公益性藏品进口免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加强文物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创新绩。深入推进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发起成立“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拓展政府间合作领域。筹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大会,办好国际博物馆协会藏品保护委员会大会。加大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力度,加强国际文物市场监测,推进海外中国文物调查和数据资源整理,科学布设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研究基地,组织2021年度“打击非法贩运文化财产国际日”系列活动。
——加强能力支撑,凸显文物保护利用新精彩。加强机构队伍,推进文物行政部门、专业研究机构和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深化“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遴选公布第八批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文物科技基础资源平台,创建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宣传传播,推进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做好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相关活动,开展建党百年、文物保护看基层等主题宣传。
蓝图已绘就,奋斗正当时。2021年,全国文物工作者将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心态,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开启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