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妇女生活非常艰辛,女性的死亡率高于男性,受教育的比率比男性低,女人通常劳动强度更大,工作时间也更长,但薪水却比男人低,在传统社会中,女人只有生了儿子之后,境况才会有所改善。
尼泊尔是典型的权制社会,但喜马拉雅地区却是例外,比如夏尔巴族,妇女通常占主导地位。在尼泊尔,重男轻女现象十分严重,女孩总是最后一个吃饭,而且在经济困难时期,通常是女孩首先辍学。
2008年,堕胎在尼泊尔被认定为合法。2005年,35岁以下的妇女第一次有权在无需征得丈夫或家长允许的情况下申请护照,此外,妇女的财产继承权也受到保护,这些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根据农村的习俗,女人在经期间会有4天被关进牛棚,2005年,这项陋俗被宣布为非法,在尼泊尔,如果妻子十年无法生育,丈夫可以娶第二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