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源投资机构人事任免制度
(2010年7月28日发布)
1. 总裁由董事局任免,任命期为5年。副总裁由总裁提出,报请董事局审批,同意后方可任免,任命期为5年。
2. 各中心副主任由副总裁提出报请,总裁审批方可任免。各中心正主任由总裁直接任命和罢免,各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移交董事局秘书处备案。
3. 各中心员工由副主任招聘,正主任决定是否录用,报总裁和董事局秘书处备案。
4. 中心之间员工调动须报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报总裁秘书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