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强艺术转载:“文”:万象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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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22 16:3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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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万象之文 [原创]
        ——改革论文之三十七
        著者:赵仲飞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文,起始于象。

        这个世界,客观存在的一切:五彩缤纷、光幻迷离、奇妙变化、人、物、事的形态及表象,就是“文”,这是文的本原。

        天文,宇宙的表象及形态。
       
        地理,地球的表象、形态及纹理。

        人文,人类文明之饰文(纹)。

        人类的文字、语文、言文,则是人类智性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类对客观存在的表象、形态的人性化表述,所谓“文明”:人类的所有文明,其起始的文字都是象形符号。故而,“象形”文字,是人类所有的文字中,最真实、自然、客观,包容万象,最艺术、美妙、灵动、最具表现力的文字,只有取象于客观存在之事物的象形文字,才是真正包含了各类客观存在之事物的基因密码,从而能最客观、准确地表达事物的本质及特征的文字。

        象形文字源于完整的客观自然生态,故而她也是客观法则的承载者,健全人性、完美心灵的维护者与表达者。

        有文必有质,有表必有里。人、物、事的表象形态是其内在实质、特性的体现,彼此有着表里关联、对应的关系,所谓“观一叶落而知秋”。因而文,实际上是关于事物的质的人性表达。

        然而,这世界有真象也有假象、幻象和乱象,因而如何“观象”——透视、领悟事物的实质、事理的眼光及悟性,就成为了文之真伪的基本前提。


        “观象”即所谓的分辨、鉴别、及筛滤、判断,是人类智性的基本体现。观象之能力,识大象及象之真实、虚幻与否的眼力,反映着智之大小、偏全及透彻与否。

        有分辨,就有了分裂。心灵的分裂,就有了好恶、取舍,就有了斗争,有了“火”:“语言,由神袛燃起,成为火之预言”、“仓颉造字,而鬼神为之哭泣”、“上帝变乱人类的语言,从而毁了人类通天之巴别塔”。

        人类的现实生活需要的是种种的“智”;而人类的自我觉醒、超越需要的是觉——圆满大智。

        真实的完整的文,一定是主从、源流关系清晰,整体有机联系且包容的文,而不是偏持、偏见、排他、盲人摸象之文。

        人类文明史上第一篇最大——包括整个宇宙,而又最简洁、最具智慧、最有生命力的文,就是“八卦”——《易经》。就如同大海,能够容纳一切的“流”、“变”。只有这样的文,整个客观存在之文,堪称至大之文,天地之大文章。其余则为区域、局部、方面、个体之文。

        能明了天地之大文,须有立于“天”之巅峰俯视的视界及透晰一切的目光。

        文必关于名、理。在宇宙存在的大文之中,世界的真道理——世界客观法则展现了,从而上帝、真主、玉帝的座次确定了,众神的光环黯淡了,众神的黄昏来临了。人类的心灵开始觉醒了,真实的人性开始展现了,人类的大创造时代也就开始了。其余的小文则为小名、小理。这名理,既关乎文章之质,也关乎文章之结构,就如同不同的材质,有不同的剖面纹理、不同的生物种类,有不同的内部、肢体结构及生理、运动节奏。论名当准确、适当地把握好事物的性质、类别及内涵、外延;理当主旨要言不烦、情理交融, 以理御气、以气行理, 抒情入理、合于趋健全人性、客观法则而不夸诞失偏。

        文必有体。不同类别的文体客观上对应着自然存在中的某种形象或形态,如一棵大树,根源主干明确,分支、枝叶匀称自成一体而可生长发展;如一株常春藤,附着于他物而有生机;如一只飞鸟,乃至凤凰,摆脱了地球引力,开始了高翔。上佳之文必当对应着阳光、灯塔、雷电、溪流、江河以及各种富于不同美感的动物、植物等有生命力之自然存在。然体不可拘,对于大家而言,不尚工巧、自然而成,是为上体。

        文必有饰。如鸟之有羽,人之有衣。然而饰不可过,过则喧宾夺主,当文质相适。“质不受饰”:饰之一极,却是不饰,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英雄本色”,只有至真、至美之文,方可不饰,也不能饰。在这里,“青春痘”成为了一种美;经历了磨难的“疤痕”成了生活生动的见证。至美之文,必当如凤凰——表里合一、有机灵动的灿烂生命美感。

        文必有气。气象,气势,气之邪正。气象有光明、俊伟、飘洒及朦胧、柔和、优游等之分别;气势有冲击、奔流、飞腾及盘桓、郁抑、吞吐等等之气势;所谓“慷慨者逆声而击节,酝籍者见密而高蹈”。邪气之文必诡异、飘忽、以小饰大、以偏概全、貌真而实伪。气之通否,必关乎名、理。通畅之文,必是“定名恰当、论理中肯、以理御气,以气行理”,否则,是谓“不通”。

        文必有神。有生命之物必有神。所谓“神”,是对存在之事物的综合感觉的抽象、概括,所谓形神兼备。文之神意有二:整篇文章当透出一种精神;一篇好文章当由文质、文采而透出神采。让人感到骨气舒畅、肌肤润泽、衣饰自然而得体,或蕴籍优游、涵蓄委婉,或风神俊雅、奔腾高翔……

        文必有感。文之为用,首须有感,其关乎文之生死。这感,既关乎手法,也关乎内涵。人之知觉,起始于感,所谓感知。而最能让人感动的,是自然存在之事物,尤其是有生机之活物:动感。而不是人之头脑臆造的种种生僻、晦涩的概念、名词、理论,而应当如一杯美酒、一杯清茶、一首乐曲、一道闪电、一轮太阳……这感又关乎真:客观存在之真、人性之真、挚情之真……

        世界上种种自然生命的象征,对于人类心灵的觉醒,具有永恒的启示意义;而不同层次的形象思维实质上是心灵觉醒及智慧层次差异的体现,是对事物诸本质特征的综合概括,故而艺术家、诗人最擅长合于生命形象的感觉表达。

        文必有节。节奏、节制。一篇好文,应当有着合乎自身综合整体的天然、合适节奏:起、承、转、合;赋、比、兴等等。节奏是题材、主旨、结构、手法之于章节、段落的统一,如一曲美妙的音乐,曲已尽而音犹在耳;节制:即须开合收放有度、要言不繁。

        文必有法。这法有两类:既有之法和不拘之法。领悟文法之“捷径”在于读、写、悟,而不可死搬种种理论之法。其缘由就在于世界上有多少数不清的万象,就有多少数不清的“象形”之法。故而既有之法只是大概、基本之法,真正的文法是不拘之法,是“无法”。对于大家,随心所欲而皆合于法,此为文之及于艺术的自由境界。

        文乃人生。某人之文,在很大程度上是其人生之投影,所谓文如其人。即使作伪的大家,在灼见之目光下,仍将现形。因而,欲文之真、欲文之美,首在生动、真实地去生活、去探索、去追求、去冒险犯难、去经历爱恨忧欢,从而感受人生的五味俱全;感受人性的五彩缤纷;感悟人心的迷与觉、人性的偏与全;感悟人生、世界的真谛,而将之著于文字。

        文乃无奈。人类的所有语言、文字,本质上都是思辨、头脑的表达,而思辨在形而上层面,尤其是关乎心灵时,都不可避免地显露着不同程度的无奈。真正关于人类心灵的,尤其是关于觉悟的,只可心领神会乃至经由体验而得,而难以达于言、形于文。在这个境界,所有人类的语言、文章都实属无奈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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