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艺术家仅仅是一个媒介——关于我的《生活方式》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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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5-22 09:52: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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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朱发东

    我的这个标题来自哈林:“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仅仅是一个媒介”的延伸,我认为艺术家没有真假之分,只有优劣之别。不久前未未在电话里对我说:“现在很多作品和社会,和生活没有什么关系......”要我谈谈我的《生活方式》。
    我的《生活方式》开始于1997年3月14日,于同年7月19日结束于北京艺术博物馆主板的《请你参加最后一个雇佣朱发东的行为》展览交流会。在这期间,我一直是通过电话、信件、面谈、以及口头传播——通过我自己,及后来不断外延的知晓范围。这其中也包括我不断增多的雇主向他们的活动范围的再传播。还采用了诸如张贴等等方式,来向社会发布我的《生活方式》公告,公告如下:
    女士/先生:我的继《寻人启事》、《此人出售》之后又一重要作品已于1997年3月14日开始实施,...我将受雇于任何单位、家庭、及个人,保持朱发东一贯的样式化形象:身穿蓝色中山装,头戴深蓝色中式帽子,手提棕红色公文包,并随身带有一名摄影师为我工作。只需您给我打来传呼(或写信)预定好时间,谈妥价格即可。希望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并乐意受雇于您!......。
    可以说通过《生活方式》,我为自己设计了一个进入当代生活各个角落、直至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及个人生活空间的一个当然而可持续的理由。
    我在应《请你参加最后一个雇佣朱发东的行为》展览交流会的策划人陈泱女士的要求,而撰写的短文中这样写道:“我一直寻求一种艺术与公众的关系,《生活方式》也是如此,我所要做的就是:消除文本,取而代之的是艺术家的生活方式,这个时候,艺术家的自身已成为主体,或为媒介本身。”我惊喜的发现,我每一个作品的产生,都表明了一种新的传播途径的形成。我还想说的是,我们都无一例外的相信自己活着,每天都有新的打算或者安排。即便是没有打算的打算,没有安排的安排。我想没有一个人乐意在电话上告诉他(她)人,自己没有安排。这就是理由,活着的理由,艺术的理由。记得几年前,我曾同庄辉作过一个名为《今日先锋》的谈话,其中其中我提及未未曾同我谈及艺术家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新的可能性,虽然他不能参与社会变革,但却能给一个忙于生计的社会,提供一种幻想的空间。时隔几年后的1997年,我完成了《生活方式》,直接面对社会,并投身其中,成为社会中的一员,为得到一份工作(挣钱的机会)而高兴不已,反之则沮丧。记得在一次短暂的小聚后,我起身告辞要先行一步,马六明说了一句:“businessman!”(他原话如此)是的,在那段时间,我是一个商人,一个生意人。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的《生活方式》有很大的成分(我没法排除)是为了生计而实施的,因而是真实的,没有任何矫情参杂其间,除了所要表达的艺术观念外,我感受最深的还是没一份工作的真实性,必须准点到达,做满工时,雇主满意,必须不是请客吃饭。从最初的每小时20元人民币,到后来的100元,直至受雇前往外地,佣金也升至四位数。
    我认为艺术不只是为少数“有产阶级”所独有,艺术艺术也不应该总是在圈子里转,艺术还应该为公众所“认可”,所拥有。艺术也是一种日常消费品,当我在受雇于人的时候,我是在实用艺术,而当别人雇佣我的时候,他(她)就是一个消费者。艺术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观念艺术家更多的是体现在精神方面,我们不可以抛开艺术家来谈艺术艺术家的最高境界就是使公众把你当做你的作品来读,无论何时,我每每外出,都需多次反复地审视自己,一旦你离开你的私人空间,你就是一个媒介,一件作品。
    一个好的艺术家仅仅是一个媒介。
    1997年10月31日 于北京
    注:原文是艾未未为其编辑的《灰皮书》的访谈栏目向我约稿的,并如期发表在该书的访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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