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自淄博来电,嘱余作序。甚难之,自知非道中胜手故也。然宝玉兄长也,弟岂敢辞。
黑龙江边陲小城七台河者,余乡也,下辖一县勃利,即宝玉故地。相知十载,志同道合,虽距百里,常聚谈于长夜,余所以解宝玉也。今兄离乡二载有余,专为求艺而之齐地,余汲汲仕途之辈,愧弗如也。
宝玉长丹青,山水、花鸟皆能为,而兼及书法、篆刻。无论书画印,皆有推陈出新之力,何以故?一曰胆。性情中人,豪情自在笔下。风格之异,一日千里。今日以线胜,则明日以点成;昨夜色彩方浓,今朝则纯用水墨。非刻意求也,实胸中有波涛汹涌,自然流于笔端也。二曰勤。心无旁鹜,铁杵成针。每日夜战,时则通宵,取其静也。三曰积。宝玉自幼习西画,素描、色彩均从正法而出。后专攻国画,于芥子园及明清诸家,均有深学。兼及书印,亦古法中来。知厚积薄发之理,故虽新意迭出而不失法度也。
宝玉此集中作品,画则奇峰罗列,于自然中寻妙而高于自然;书则隽永萧散,以已之率情味古人之意趣;印则真性恣肆,寓雄浑、张力于方寸之间。
余所解者若此,复兄命也,无畏乎方家之笑哉。
注:朱宝玉是我的好朋友,离开家乡两年多了,在山东淄博画画、写字、刻印、教学。要出作品集,让我作序并以行草书之,所以用文言写了这篇文字。